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18 点击数:

各教研室: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工作要求,我省将于11月中下旬开展2022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本次认定主要针对: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

     3、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

     4、参加2022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但上半年未参与认定或材料不全未通过人员。

   请各教研室按照要求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公共教学部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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