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和《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驻职院﹝2021﹞174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思想政治教育)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此次开展的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层次分为校级重点项目和校级一般项目。已列入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或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二、立项数量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思想政治教育),校级重点项目立项不超过2项,校级一般项目立项不超过13项。
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校级重点项目立项不超过2项,校级一般项目立项不超过13项。
三、立项要求
本次教改不设置立项指南。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重点围绕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际,以如何在教学过程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亲和力、针对性和思想政治教育时代化、科学化水平为主要内容。
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围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课程思政评价体系、课程思政教师队伍建设、课程思政一体化建设、课程思政实践基地建设等内容展开。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
2.主持人及成员要求。重点项目的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或为教改项目、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负责研究的方案设计、调研论证、研究实施、总结评价,实践应用等。项目主持人限主持1项、参与1项,其他成员限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7人,与校外单位合作项目,项目组成员限10人。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主持人须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教师。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主持人为我校授课教师(含兼职教师、外聘教师)。
五、立项程序
1.申报。教改项目实行自主申报的原则,申报者需填写《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1份),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2.初审。各二级学院(部)负责本单位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和审核,确定本单位拟推荐立项项目,并填写《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电子版发指定邮箱,各学院推荐数量不超过3项。
3.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部)推荐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
4.公示。马克思主义学院将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立项。学校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项目进行立项建设(以文件为准),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两年。经费支持标准参照《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教育教学成果奖管理条例》(驻职院﹝2022﹞130号),由思政专项经费支出。
六、材料报送要求
1.上述材料请于2023年9月28日前交到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楼A511),逾期不予受理。
2.所有立项纸质材料均需经二级学院(部)初审后经加盖本单位公章统一申报。根据材料报送要求,按照“一人一档”方式整理(档案袋上注明立项材料、单位、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
3.联系人:贺老师
电子邮箱:zzymy2022@163.com
附件:
1.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2.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9月8日